搞“七个有之”的秦如培,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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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4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人民***原副***秦如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对秦如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秦如培此前已被“***”,通报指出,他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搞“七个有之”,弄虚作***,欺瞒上级。

搞“七个有之”的秦如培,被逮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开资料显示,秦如培出生于1962年10月,贵州江口人,曾在贵州工作多年,曾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委***书记、常务副***。

  2018年至2024年,秦如培在广西工作,担任过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自治区***党组成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

  2024年4月,秦如培官宣被查,10月被***和公职。

  经查,秦如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瞒报债务,搞“七个有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欺瞒上级;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不正确履行职责;

  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