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被索赔2948万 后续受损股民仍可***

tamoadmin 0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225,简称:金力泰)证券虚***陈述案取得新进展,《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收到的以证券虚***陈述责任***为由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9,477,446.52元。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监管措施和处罚决定,索赔时效尚未届满,两类金力泰股民仍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2年10月23日,金力泰发布《关于部分董事、高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年1月4日晚,金力泰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金力泰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公开承诺“六个月内,各自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1.5亿元”,但15个月过去,两人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为零元,因此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引发股民索赔。此外,金力泰因参与虚构的“黄金贸易业务”,导致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记载,也有股民***索赔。

金力泰被索赔2948万 后续受损股民仍可起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证券虚***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因证券虚***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4月30日到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在2023年2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2021年6月15日到2022年9月29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2022年9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认定为准。(金力泰***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1年6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普通代表人案。)

标签: #索赔

上一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01055.HK)“南航转债”拟10月15日付息

下一篇当前文章已是最新一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