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取消住房限制 10 月 7 日起施行

tamoadmin 0

快讯摘要

10 月 7 日东方市调整住房政策,购房无需审资格,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

快讯正文

【10 月 7 日,东方市人民***办公室调整有关住房限制性措施!】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购买该市商品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鼓励各类人才到该市创业就业。同时,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

东方市:取消住房限制 10 月 7 日起施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