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虚***列支佣金、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处罚款41万元。
赵海泉(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银保营销部副总经理)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虚***列支佣金事项、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7万元。
陈贵良(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虚***列支佣金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傅子春(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虚***列支佣金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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