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明尼苏达州“飞行汽车交规”正式生效 为技术应用提前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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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8月1日讯(编辑 史正丞)从当地时间周四开始,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杰森法案”(Jetsons Law)正式生效,这也使得该州成为美国第二个正式对“可行驶飞机”(或“可飞行汽车”)上路条件设定正式法律的州。

  需要说明的是,法案名字里的“杰森”,源自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知名动画《杰森一家》,在那个架空的科幻世界中,人们的交通工具都是空中飞车。这部动画从1962年首播,到1987年仍在美国电视台放送。

  言归正传,明尼苏达州通过的这项法案,核心的意义在于为“飞行汽车上路”提供一整套政策法规上的指导,然后等待技术落地。

  这项法规将“可上路航空器”(roadable aircraft)定义为任何可以从合适的机场起飞和降落的航空器,同时这个载具,在设计上也能作为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通行。

  这项法律也简化了飞行汽车的注册手续,规定这类机动车不需要申请车牌,但必须确保拥有“机尾编号”——民航飞机在民航主管部门注册的编号,这也是飞机常用的唯一标识符。当然,这句话也意味着飞行汽车生产商得拿到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的适航证。同时在机场起飞时,也需要遵守FAA的所有规定。

  法律同时规定,除非出现紧急状况,飞行汽车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直接起飞(当然也不能降落)。在地面上行驶时,这类车辆将与其他汽车接受一样的监管,遵守同样的交通法规。

  提前铺路

  很显然,明尼苏达州的这项法律,更大的意义是为了科技进度提前铺路,眼下整个“低空经济”行业仍大致处于“原型机”的状态。

  举例而言,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去年6月向Alef Aeronautics公司的Armada Model A原型车发放特殊适航认证,仅能用于有限的目的——包括展览、研究和开发。

  目前这辆车的预售(预期)定价为29.9万美元,预期在2025年底开始交付,这还要取决于监管批准的进度。按照流程,除了FAA正式批准适航外,这个“飞车”上市前还得达到美国国家公路和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汽车安全标准。

  去年12月,FAA又向Doroni Aerospace的飞行汽车原型机Doroni H1发放同款特殊适航证。

  除了这些初创公司外,波音、霍尼韦尔、美国联合航空也都在“飞行汽车”领域投入数百万到千万美元,进行初步的探索和收购。

  相较于造飞机的公司,汽车行业对“飞行汽车”的热情并不算太高,除了投资者相对熟悉的小鹏汽车外,特斯拉、通用、福特、丰田等大公司目前更愿意在自动驾驶技术展开数十亿级别的***,但对飞行汽车的关注要少很多。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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