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晚间,超卓航科(***)、ST南卫(***)两家上市公司分别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和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月 18 日和于2023年7月28日遭***立案。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超卓科技涉及的违规主要为:一、超卓航科涉嫌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二、超卓航科涉嫌未及时披露公司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信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提及的内容既是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599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在超卓航科2023年年报中,公司特别进行了风险提示:公司因存款被划转***产生了 5,995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全额垫付 5,995 万元,并确认垫付的资金用于承担超卓航科损失,公司目前暂未对该笔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相关减值测试程序仍在持续进行中,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减值风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南卫涉及的主要违规为:ST南卫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虽然在2023年4月26日,关联方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ST南卫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但随后***还是对ST南卫进行了立案。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超卓航科、ST南卫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11月3日之间买入超卓航科,且在2023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超卓航科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南卫,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南卫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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