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天津一则“导游强制游客消费”的***引发关注。当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中的旅游团队7月1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由当地旅行社组团出发,行程为北戴河、天津四日游,7月19日8:00左右,乘坐旅游大巴,由京津塘高速公路抵津。涉事导游邓某为天津地接导游,为旅游团提供在津导游服务,其导游证因有效期满未申请换发,已于2023年9月9日被注销,属无证导游。7月19日10:30左右,该旅游团在津旅***程中,邓某言辞失当、态度恶劣,存在胁迫旅行者消费行为,引发游客不满。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天津市文旅局依法责令涉事导游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其顶格处3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标签: #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