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诚(00531)及要约人富山(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24年7月11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向***股东提出建议事项以通过***(即公司法第86条项下的协议安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
根据建议事项,倘***获得批准并予以实施,***股份将予以注销及剔除,而作为注销及剔除该等股份的代价,于***记录日期各***股东将有权就***项下每股已注销及剔除的***股份以现金收取要约价0.480港元。每股***股份的要约价0.480港元较2024年7月9日收市价每股0.320港元溢价约50.00%。
***生效后,所有***股份将被注销及剔除且***股份的股票此后不再具有作为所有权文件或证据的效力。公司将于生效日期后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向联交所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据悉,要约人由绿怡有限公司(由郭山辉(公司***兼执行董事)及其配偶刘宜美(公司副***兼执行董事)分别最终实益拥有50%及50%权益)全资拥有。
自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以来,公司并无进行任何股权筹资活动,而股权筹资活动通常是公开上市的主要裨益之一。此是主要由于股票的流动性较低,且交易价格呈持续下降趋势。因此,公司一直未能有效利用其上市平台作为长期发展的可得资金来源。
建议事项涉及公司退市,预计将减少与维持公司上市地位和遵守监管规定相关的行政成本及管理***。该策略亦将使要约人及公司能够专注于长期***,而无需承受短期财务表现、市场预期、股价波动以及与维持上市地位相关的合规义务等压力。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4年7月17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于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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