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业务宣传费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罚款19万元;刘洪宇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虚列业务宣传费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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