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同洲电子(002052)连发多次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相关公告,新增两百多名投资者提起虚***陈述索赔诉讼。同时,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针对同洲电子虚***陈述的索赔案件也开始进入诉讼时效倒计时,提醒投资者务必注意,“过期作废”。(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4月19日,同洲电子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称深圳市中级人民***已受理李伟等共66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陈述责任***系列案,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为3750894.67元。
4月30日,同洲电子再发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已受理胡新林等共119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陈述责任***系列案。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为8821741.60元。
而在5月21日,同洲电子又再次发布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已受理强小梅等共42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陈述责任***系列案。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为4684213.18元。
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近期再多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提交立案。许峰律师此前代理的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终审胜诉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此前2021年7月8日晚,同洲电子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查明同洲电子违法事实: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左右倒计时。(ST同洲***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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