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美的置业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建议向于记录日期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实施建议分派,据此公司拟将房地产开发业务进行内部重组,由私人公司持有该业务,同时组建私人公司集团,接着通过实物分派私人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私人公司集团从集团剥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向选择不接受私人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现金替代。根据建议分派,股东可选择按照其于记录日期在公司的持股比例收取私人公司股份,或收取现金替代,若股东选择不接受及获取私人公司股份,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能够或不被允许持有私人公司股份,及/或未有回应选择、接受及获取私人公司股份的相关请求。基于建议分派:实物分派应按每股股份对应一股私人公司股份的基准实施;及根据现金替代应就选择现金的股东持有的每一股股份支付5.90港元现金代价,该金额较公司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3.75港元溢价约57.33%。建议分派完成后,私人公司集团将不再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并将由控股股东和选择实物分派的股东通过持有私人公司股份而持有,公司将继续经营保留业务,而公司股份将继续于联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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