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友支付被要求补充说明“无实控人”等八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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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 冰

  4月底,富友支付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在主板挂牌上市,中信证券、申万宏源香港为联席保荐人。日前,中国***更新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其中要求富友支付补充说明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和合理性等多项内容。针对此事,截至记者6月13日发稿前,富友支付方面暂未作出回应。

  公示内容显示,中国***要求富友支付补充说明内容有八项,包括说明2018年3月份以来股权变动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纳税申报情况、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情况、获主管部门同意情况;说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和合理性;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规模,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出境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

富友支付被要求补充说明“无实控人”等八项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富友支付招股书显示,富友支付成立于2011年,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中国香港及美国的支付牌照,主要支付业务包括商业支付(线下线上商户***收单、扫码收单)、金融支付(包括***还款、基金支付)、跨境数字支付服务(包括跨境B2C、跨境B2B)。其中,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具有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及***收单等业务资质。

  “预计本次问询对富友支付IPO总体进程不会有太大影响。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目前监管层对于数据安全及数据保护方面关注度不断提高,同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权益的保护力度也在加大。”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上市进程来看,富友支付仍处于材料提交补充说明阶段。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进一步表示,***要求补充材料,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于用户数据保护方面的重视。支付作为金融领域的基础设施,涉及到大量的个人、企业等交易信息,需要对信息相关内容给予高度关注。

  富友支付在今年4月底正式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而这已是该公司第四次冲刺上市。2015年、2018年、2021年,富友支付曾与证券公司签署辅导协议,冲刺上市,均未成功。

  从财报方面来看,目前富友支付经营情况稳健。据招股书披露,2021年至2023年,富友支付实现收入分别为11.02亿元、11.42亿元、15.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9亿元、8134.8万元、1.08亿元。业务板块来看,2023年,富友支付综合数字支付服务业务营收14.14亿元,占比93.9%。其中,综合数字支付服务中境内支付13.23亿元,占比87.8%,跨境数字支付服务0.91亿元,占比6.1%。

  “目前支付机构在服务B端支付行业细分市场仍有空间,机构端积极应变,通过资本市场扩大规模布局,此举对机构在行业发展中突围起着重要作用。”王蓬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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