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国企ETF(510720)又分红了。
6月11日,红利国企ETF发布第二次分红公告,距离红利国企ETF上次分红,5月24日,也还没几天。
本次分红方案为0.041元/10份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为6月12号,现金红利发放日为6月18日。
上市后连续第二个月分红
区别于市场上大多数红利产品,红利国企ETF(510720)的最大特色是“可月月分红”,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每年最多分红12次。红利国企ETF每月均会进行月度评估,决定是否将一部分基金的超额收益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者。
自2024年5月15日上市后,红利国企ETF已于当月完成了首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031元/10份基金份额。目前又公告了第二次分红,本次分红方案为0.041元/10份基金份额。
投资可分红基金的优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在持有基金份额不变的情况下,实现资金回流;其次,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作用;最后,基金定期分红可以帮投资者落袋为安,提升投资体验。
近12个月股息率高达6.76%
从机制上看,红利国企ETF(510720)有望多次分红的原理,主要来自于标的指数上证国企红利对高股息行业的有效覆盖,使得指数拥有较高且持续稳定的股息率、以及较好的二级市场表现。
在编制上,上证国企红利指数以上交所上市的国有企业中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且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 30 只股票为成分股,***用股息率作为权重分配依据,以反映国有企业群体中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
从行业分布角度看,当前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成分股所占行业中,煤炭、银行、交通运输等低估值、高股息行业占比最高,权重占***别达到了32.5%、25.6%、18.2%,此外还覆盖了传媒、石油石化、钢铁、医药生物、环保等行业;从成分股市值分布来看,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成分股中,500亿以上市值成分股占比达到了53.33%,千亿以上市值成分股占比43.33%,***了A股大批“巨无霸”央国企上市公司。
横向对比市场主流红利指数的股息率指标可以发现,上证国企红利指数(000151.SH)近12个月股息率高达6.76%,不仅明显超过红利指数、红利低波、红利低波100、中证红利、深证红利等主流红利指数,同时也远远超过沪深300、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等市场主要宽基指数。
从历史表现来看,上证国企红利指数在近一年的市场震荡中收获了10.05%的涨幅,同期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分别下跌4.51%、14.09%;拉长时间来看,上证国企红利在近三年的复杂行情中累计收益达到了37.14%,同期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分别下跌15.05 %、37.76%。如果进一步和其他红利指数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上证国企红利指数近一年、近三年也是显著跑赢大部分红利指数。
上证国企红利指数较高的股息率和较优的二级市场表现,得益于指数“红利”+“***估”的双重属性,在新国九条的背景下有望继续有所表现。
红利指数具备长期配置价值
最近几年的震荡市场中,红利行情脱颖而出,成为投资者布局震荡市的一大利器。展望后市,红利行情依然备受市场看好。
从经济基本面来看,红利策略在国内利率宽松及经济弱复苏下有望受益。在利率宽松环境下,十年期国债利率已下探至2.3%水平线附近,上证国企红利指数的股息率相对于债券的收益优势正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另外,在经济整体弱复苏背景下,较为稳定的分红使得红利资产的分子端更具有确定性,红利资产是当下对冲经济不确定性的优选标的。
从政策面来看,“新国九条”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分红情况,为分红策略提供了沃土。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围绕严监管和高质量发展,严把上市准入关、完善减持和分红监管、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新国九条”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多次分红,常年不分红和分红较少的上市公司有被警示风险。在此基础上,基本面稳健、估值合理、股息率高的国企有望持续受益。
作为高股息、高分红的代表,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本身具备红利和“***估”的双重属性,在新“国九条”的背景下有望继续有所表现。投资者可以关注红利国企ETF(510720),把握相关配置机会。
注:红利国企ETF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4、基金管理人可每月进行评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评估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5、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提及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提及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用完全***策略,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详阅基金法律文件,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标签: #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