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3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告,调整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办理事项。根据最新规定,遗失声明期限从15个工作日取消,简化了补发流程。
即日起,权利人在东莞市申请补发遗失或灭失的证书时,只需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声明,即可立即获得补发。该举措旨在贯彻自然***部近期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改,提高行政效率,便利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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