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275,证券简称:驱动力)及部分相关责任主体近日收到北京证券***发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该纪律处分决定书生效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由北京证券***于2024年5月29日送达。
纪律处分的主要原因是驱动力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以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具体而言,公司在2024年2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中,营业收入被高估,后于2024年4月29日进行了更正,差异幅度达到33.25%。此外,公司对2023年各季度及2021年至2022年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北京证券***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给予驱动力及责任人刘平祥(董事长、总经理)、时春华(时任财务负责人)、沈佳(财务负责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将相关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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