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4年5月27日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刘昆、范晶晶发出监管警示决定书〔2024〕28号。该警示是基于中国***吉林监管局此前对中准所及刘昆、范晶晶***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准所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职责时存在多项不到位情形,包括子公司审计、存货跌价准备审计及函证程序执行等。具体问题包括未充分关注子公司投资标的账务处理合理性,未与第三方事务所就不同会计处理意见进行充分沟通,仅关注小部分自制半成品跌价情形,以及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函证差异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相关规定。上交所要求中准所及相关会计师***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深入排查审计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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