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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晚间,正威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401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正威新材此次遭***立案或与此前公司股份冻结及其相关事宜的信息披露有关,在收到***立案的同日,正威新材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被***进行公开拍卖的事项,公司未能及时进行披露。正威新材5月26日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公司股份冻结及其相关事宜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翼威“平时事情较多,无心犯错,导致‘延迟’,诚恳接受监管措施决定”。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正威新材遭***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2日之间买入正威新材,且在2024年1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正威新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正威新材***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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